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
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学院介绍
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也得到了中国安徽省政府和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2010年5月6日,安徽省教育厅正式批复(皖教秘高【2010】35号),同意我院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培养“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本科专业学生。2010年,上述两个本科专业将各招收15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前三年在合肥学院学习德语及专业课程,第四年将赴德国,第一学期从事实习,第二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合肥学院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或德国相关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合肥学院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或德国相关高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成绩优异者,将有机会在德国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管理层
陈啸 教授 院长
2003年起至今,任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
2005年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同年,当选为合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2006年起受聘担任淮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生导师;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特约理论研究员,同年被评为合肥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09年 获安徽省教学名师奖。
2010年 任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院长。
长期从事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育。近五年来,先后主持国家和省部各类课题研究17项,发表学术论文25篇,主编并出版教材3部。
法克·霍恩 博士 教授 德方副院长,德方总协调人和工业设计专业协调人
1992年起以教授身份指导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课程及产品设计的研究,曾经担任3年的设计和媒体学院的院长以及1年的汉诺威大学副校长。
2007年以外籍身份就任合肥学院副院长,并且是两所中国高校的名誉教授
2010年任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德方)副院长。
徐刚 商学硕士 副教授 中方副院长,中方总协调人
1985年起任教于合肥学院(时为合肥联合大学)。
1993年至1994年访学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 Osnabrueck)
2001年至2005年就学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et Dresden)并获商学硕士学位(Dipl.-Kfm.)
2010年任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中方)副院长。
主要从事企业经济学的教学与研究,并长年致力于中德合作交流工作。曾任合肥学院经济系金融学教研室主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科长。
李世峰 双学士 办公室主任
1993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系并获得学士学位
1993年起就职于北京机械部工程建设中心,先后担任项目经理,经理
2000年至2006年留学于德国罗伊特林根应用科学大学(Fachhochschule Reutlingen),获经济管理学士学位,期间有在多家德国大公司实习或短期工作经历
2007年回国,任职于西伟德混凝土预制件(合肥)有限公司驻上海地区销售经理。
2010年6月就职于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任办公室主任。
专业方向工业设计
学制:(3+1)
授予学位:国内和德国高校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能在国内外企业和产品研发单位从事轻工和其他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新产品开发、工业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并具有较高级的设计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动手和组织能力,熟悉本行业的发展动向,培养可从事产品开发、产品管理和产品创意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实施方案:本专业以“双校园、双段式、双本科文凭”的合作培养模式,融合东西方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注重发挥中、德大学的特色和优势,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合肥学院需完成德语及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大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其中专业课程主要由德国教授来合肥学院任教。第四学年在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学习,并在德国做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
主要课程:德语、高等数学、工程图学、技术/结构,材料/技术,人机工学,生产导向的设计;模型制作,CAD,基础动画,专利法基础,系统设计训练/设计方法,概念设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学制:(3+1)
授予学位:国内和德国高校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习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人才培养模式,融合东西方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注重发挥中、德大学的特色和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基础理论、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机械工程领域从事设计、制造、研发以及教学、管理和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
实施方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合肥学院和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合作培养协议,采用模块化人才培养方案,实行“3+1”双文凭人才培养模式,前三年在合肥学院完成德语及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其中主要专业课由德国教授主讲,最后一年在德国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可授予双方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德语、高等数学、工程图学、工程材料、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材料成型工艺、液压传动、机械工程测试技术、机电传动控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