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物价局关于召开乡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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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乡镇供水价格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定于2009年10月中旬在县城召开乡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内容

乡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和构成

一听证代表的构成。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正式代表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构成。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办法。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听证会代表30名,旁听人员15名。

三、代表资格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2)关心、了解供水价格等问题;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

(5)能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9月6日止,凡符合代表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者,请将姓名、性别、民族、职业、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分别到各镇(乡)人民政府报名。

旁听人员到县物价局报名,联系人:黄仕鸿。

五、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余庆县物价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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