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0]93号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我县“农网完善化第七批和县级电网其他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下达。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并如期完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电网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电网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一项惠民政策和德政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电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已成立县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二、认真落实电网建设的相关政策
1、县供电局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项目,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工程量。
2、2010年是电网建设规范化管理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供电局业扩报装规定程序办理,户表安装由用户自行出资。电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抬杆、打洞、放线等工作,原则上不允许乡(镇)、村组织农户投工投劳,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电网建设过程中涉及占地、青苗损坏和林木砍伐等补偿,要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我县有关标准兑现补偿。
3、残疾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县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免费安装户表。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文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余庆有线电视台、《今日余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网建设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情况等;各乡镇要大力宣传电网建设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意义,使电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性、紧迫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关心、支持电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各施工单位不得接受农户宴请和要求农户承担生活费、二次转运费等其他不应由农户承担的费用。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电网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余庆县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白天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远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罗国忠 县供电局局长
成 员:林世栋 县发改局局长
任远平 县监察局局长
晏常见 县审计局局长
肖 永 县公安局局长
欧阳志宏 县国土局局长
朱朝亮 县建设局局长
邓劲松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永勇 县安监局局长
杨光辉 县城管局局长
张道初 县林业局局长
蒋国强 县交通局局长
张绪方 县环保局局长
刘 坤 县乡企(煤炭)局局长
李 纲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张成东 县供电局副局长
陈瑞祥 白泥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忠群 小腮镇人民政府镇长
童 勇 龙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景江 构皮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宗喜 花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定明 大乌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建华 龙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邱成刚 敖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岳建宏 松烟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扬 关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供电局,由罗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成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电网建设的日常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