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宣子论比与党
作品概况作品名称:赵宣子论比与党
创作年代:战国时期
作者:无名氏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赵宣子言韩献子于灵公(1),以为司马(2)。河曲之役(3),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干行(4),献子执而戮之。众咸曰(5):“韩厥必不没矣(6)。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车(7),其谁安之!”宣子召而礼之(8),曰:“吾闻事君者比(9)而不党。夫周以举义(10),比也;举以其私,党也。夫军事夫犯,犯而不隐(11),义也。吾言女于君(12),惧女不能也。举而不能(13),党孰大焉!事君而党,吾何以从政?吾故以是观女(14)。女勉之。苟从是行也(15),临长晋国者(16),非女其谁?”皆告诸大夫曰(17):“二三子可以贺我矣(18)!吾举厥也而中(19),吾乃今知免于罪矣。”
(注:该文出自《国语》。)[1]
注释译文作品注释(1)赵宣子:春秋晋国人,名盾,又称宣孟,为晋正卿,卒谥宣子。
言:进言推荐。
韩献子:名厥。晋悼公时,韩厥为政,曾救宋伐郑,复霸诸侯。卒谥献子。
灵公:晋襄公之子,名夷皋,为人奢侈暴虐,后被赵盾之弟赵穿杀于桃园,在位十四年(前620——前606)。
(2)司马:官名,掌管军事。
(3)河曲:晋地,故址在今山西永济县西蒲州。前615年(鲁文公十二年,即晋灵公六年),秦晋战于河曲。
(4)赵孟:即赵宣子。
干:触犯。
行:指行军的行列。
(5)咸:都。
(6)不没:不能终其位的意思。
(7)车:指车仆。
暮:与前面的“朝”连用,比喻迅速。
(8)礼之:以礼相待。
(9)比:一起做事
(10)周:忠信。
(11)不隐:不徇私包庇。
(12)女:同“汝”,你。
(13)不能:无能。
(14)是:指“使人以其乘车干行”这件事。
(15)苟:如果。
(16)临长(zhǎng):主管、统领。
(17)大夫:职官名,古代官员有卿、大夫、士之分。
(18)二三子:意思是“诸位”。
(19)中:合适。[1]作品译文赵宣子向晋灵公进言推荐韩献子,让他担任司马。秦晋河曲之战时,赵宣子故意指使车夫以其车骑冲犯行军的队伍。韩献子将车夫逮捕并予处死。大家全都说:“韩厥的官一定做不长久了,那车夫的主人刚刚提升了他,而他马上将其车夫处死,有谁还能让他稳坐在这高位上呢?”
赵宣子却召见他并给予礼遇。说道:“我听讲侍奉君王的人应做到比而不党。对朝廷忠诚守信以举荐恪守大义的人,叫做比;利用举荐以谋私,叫做党。军事行动是不准冒犯的,触犯了则不徇私隐瞒,就叫做义。我将你推荐给国君,却担心你难以胜任;如果举荐了无能之辈,实在没有比这更大的结党营私了。侍奉君王的臣子却结党营私,那我今后还怎么执政呢?所以我以这件事来观察你,希望你能勉力而行。倘若能照着这样干下去,将来掌管晋国大政的除了你还有谁呢?”赵宣子一一告诉众大夫说:“诸位可以祝贺我了!我推举韩厥完全合适,如今我已知道将不会获罪于朝廷了。”[1]
作品赏析这篇文章记叙了晋国政治家赵宣子举荐韩献子为晋司马的故事。举贤荐能的事迹本来代不乏人,且多被传为佳话。然而像赵宣子那样,不仅认识到举荐贤能对于国家的重要性,而且认为举荐无能之辈就是最大的结党营私,这是十分卓越的见解。但赵宣子为了考验韩献子,故意指使马车夫用车骑冲撞行军的队伍,致使一个无辜者丧失了生命。这种不以人命为重的做法,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微贱。[1]
相关简介《国语》是一部国别史,全书二十一卷,分别记载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事,是各国史料的汇编,成书约在战国初年。各国“语”在全书中所占的比例不一,每一国记述事迹各有侧重。《国语》中主要反映了儒家崇礼重民等观念,西周以来的敬天保民思想在书中得到了继承。虽然《国语》许多地方都强调天命,遇事求神问卜,但在神与人的关系上,已是人神并重,由对天命的崇拜,转向对人事的重视。因而重视人民的地位和作用,以民心的向背为施政的依据。全书以记言为主,虽然叙事和刻画人物有一定特色,但文学成就还是比《左传》稍逊一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