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汉垣
姓名:彭汉垣
性别:男
民族:汉族
籍贯:广东海丰
出生年月:1893年
牺牲日期:1928年04月12日出身于地主家庭。在海丰中学毕业后,就参加社会活动。早期曾任海丰县参议员、参议会副议长。1923年后,积极投身其弟弟彭湃领导的农民运动,立场有了根本改变,被选为广东省农会的执行委员,任省农会交际部部长。参与组织进步组织“十人团”。1925年至1926年,担任过海丰县长、粤东公署第三科科长和梅县县长等职务。在任期间,能革新政治、兴利除弊、支持农工组织和减租减租,注意廉洁奉公、开源节流、发展公益事业,颇受群众拥护,得到过周恩来的赞扬。1925年5月12日,他主持的县署发表《政府对于农民运动第二次宣言》,宣布:“本政府为实行历史上之革命,谋最大多数人民之最大幸福起见,对于农民利益,自当竭力拥护。”并宣布废除一切苛捐杂税,还规定如有不保卫农民利益者,“政府应即褫夺官职,永不录用。”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到上海找到周恩来,受其命在澳门以开小食店为掩护,设置交通站。1928年3月16日,在澳门选择交通站站址时,与其二哥彭达伍一起被捕;后被引渡广州警备司令部。受审时兄弟二人大义凛然,慷慨陈词,痛斥敌人。4月12日,他们大义凛然,从容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