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委员会
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委员会)会议会议总则(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各级学生会组织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成立“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会议”。
(二)凡涉及学生分会的所有事宜等重要事项,都必须召开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主管学生分会工作的院学生会副主席担任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会议主席之职,全面负责系、书院学生分会联席会议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支持学生分会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职务设置联席会议主席(一名)
联席会议秘书长(一名)
联席会议主席助理(一名)
联席会议秘书(暂定六名,依据分会数量而定)
注:会议秘书由各分会派出,每个分会派出一名,会议秘书接受秘书长统一领导联席会议职务责任联席会议主席:全面负责联席会议工作
联席会议秘书长:负责联席会议开会前后的协调、材料整理、发布通知等工作
联席会议主席助理:协助联席会议主席开展工作,完成主席交给的所有任务,专任主席秘书。
联席会议秘书(由各系、书院学生分会秘书长充任):在联席会议秘书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各个分会在联席会议开会前后的秘书工作,配合所在分会主席、副主席在联席会议期间开展工作,做到及时总结,及时向联席会议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一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席李浩源联席会议主席助理孙静波联席会议秘书长全魏龙各系、书院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李镔浩、李臻奇、李青鸾、齐鑫等,共计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