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公平
指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即当代人必须留给后代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原则。
“ 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是指当代人为后代人类的利益保存自然资源的需求。这一理论最早由美国国际法学者爱迪·B·维丝提出。代际公平中有一个重要的“托管”的概念,认为人类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类的受托人,在后代人的委托之下,当代人有责任保护地球环境并将它完好地交给后代人。代际公平由三项基本原则组成:一是“保存选择原则”,就是说每一代人应该为后代人保存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多样性,避免限制后代人的权利,使后代人有和前代人相似的可供选择的多样性;二是“保存质量原则”,就是说每一代人都应该保证地球的质量,在交给下一代时,不比自己从前一代人手里接过来时更差,也就是说,地球没有在这一代人手里受到破坏;三是“保存接触和使用原则”,即每代人应该对其成员提供平行接触和使用前代人的遗产的权利,并且为后代人保存这项接触和使用权,也就是说,对于前代人留下的东西,应该使当代人都有权来了解和受益,也应该继续保存,使下一代人也能接触到隔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作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一个重要部分,代际公平在国际法领域已经被广泛接受,并在很多国际条约中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