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志
图书信息作者:焦作黄河河务局编
出 版 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12-1
字数: 431000
版次: 1
页数: 378
印刷时间: 2009-12-1
开本: 16开
印次: 1
纸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807347514
包装: 精装
内容简介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xg/l,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实
记载沁河治理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国江河水利志研究会《江河水利志编写工作试行规定》的要求编写,坚持“统合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存真求实,突出沁河治理的特点,如实记述事物的客观实际,充分反映当代沁河治理开发的成就。
三、本志以志为主体,辅以述、记、传、考、图、表、录、照片等。篇目采用横排门类、纵述始末,兼有纵横结合编排,一般设章、节两级,以下层次用一、(一)、1.(1)序号表示。
四、本志除引文外,一律使用记述性语体文,文风力求简洁、明快、严谨、朴实,做到言简意赅,述而不论,褒贬于事物的记述之中。
五、本志的断限,上限不求一致,追溯事物起源,以阐明历史演变过程。下限一般至2006年。
六、本志在编写过程中广采博取资料,并详加考证核实,力求做到去粗存精,去伪存真,准确完整,翔实可靠。
七、本志文字采用简化字,以1964年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以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为准。
八、本志中机构名称在志书中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并加括号注明简称,再次出现时用简称。人名一般不冠褒贬。古今地名不同时,首次出现时加注今名。
九、本志计量单位,以198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其中千克、千米、平方千米仍采用现行报刊通用的公斤、公里、平方公里。历史上使用的旧计量单位,均照实记载。
十、本志所用高程均以黄海高程为准,仅水文高程为大沽高程。
十一、本志纪年时间1912年(民国元年)以前,一律用历代年号,用括号注明公元纪年。民国时期加注“民国×X年”。夏历采用汉字数码,公历采用阿拉伯数码。公元前及公元1000年以内的纪年冠以“公元前”或“公元”字样,公元1000年以后者不加。
目录序
前言
凡例
综述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自然特征
第二节河道与水沙
第三节水旱灾害
第四节社会经济
第二章水文勘测规划
第一节水文
第二节勘测
第三节规划
第三章治理开发工程
第一节堤防
第二节险工
第三节涵闸与虹吸工程
第四节水库工程与滞洪区
第五节杨庄改道工程
第四章防洪
第一节防讯基础工作
第二节抗洪抢险
第五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六章机构人物
第七章河政
第八章文化名胜
大事记
附录
编志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