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朝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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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朝军:贵阳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救灾救济处。具体负责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村(居)政务公开、救灾救济、殡葬工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10联动、法治工作、流动人口管理、计生三结合、局属福利事业单位。

简历:

1982.07—1986.08 贵州省体工大队学员

1986.09—1988.07 贵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学习

1988.09—1995.10 贵阳市民政局纪委、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办事员、科员

1995.10—1997.03 贵阳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1997.04—2000.04 贵阳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其间:1999.09—2002.07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00.05—2000.10 贵阳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处长(其间:2000.03-2000.06在贵阳市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11—2000.12 贵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2001.01-- 贵阳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其间:2002.04—2002.07在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2004.09—2005.01在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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