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实施办法与标准
一、对象范围凡2002年6月以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补学考试合格者,可分别到教师资格认定测评定点单位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机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进行。
受省教育厅委托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本校有关负责人1人、教育教学专家3人,相关专业的教授5人,共9人组成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并下设学科专家组。各学科专家组由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专家3至5人组成,具体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其他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成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该委员会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1人、教育教学专家3人、相关专业教授5人,共9人组成,并下设学科专家组。各学科专家组由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专家3至5人组成,具体负责各专科院校及成人院校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测试标准测试分试讲、说课、面试三部分,其中试讲占50%,说课占30%,面试占20%。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专家组面试、说课、试讲的测试结果,提出综合审查意见。各部分测试时间分别为试讲 20--30分钟,说课10--15分钟,面试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执行《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
四、测试的地点和时间每年4月和10月初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始教师资格申请人在拟聘学校接受测试。
试讲(50分)教学目标(8分)1、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思想教育目标)明确(4分)
2、教学设计全面、准确、合理(4分)教材处理(8分)1、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安排教材内容(2分)
2、重点难点突出,层次分明(2分)
3、联系实际,深度广度适宜(2分)
4、不照本宣科,不出现知识性错误(2分)教学方法(10分)1、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2分)
2、能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动手操作(2分)
3、能创设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环境(2分)
4、正确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4分)教学技能(8分)1、表达流畅清晰(2分)
2、板书简明、规范、有条理性(3分)
3、课堂组织严密,体现出教师的主动性(3分)教学态度(6分)1、仪容仪表庄重得体,教态亲切、热情、自然、大方(3分)
2、精力充沛、精神振奋、声情并茂(3分)教学效果(10分)1、实现教学目标,完成了教学任务(4分)
2、及时解答学生的提问(2分)
3、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及时反馈和评价(2分)
4、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好(2分)
说课(30分)教学目标(10分)说明教学目标确定的根据 教学重点难点的确定(10分)
说明根据什么来把握和确定重点、难点 教学过程(10分)
按照怎样的思路设计教学过程,有什么具体考虑,有什么感想 面试(20分)仪表仪态、思维表达(4分)1、仪表端正、举止大方、言谈自信得体(2分)
2、语言流畅、思维清晰且具有逻辑性(2分)(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教师职业观念信念(8分)1、对教师职业的认识正确,对自己职业的评价准确 (3分)
2、对高校教师职业特色的认识清晰(2分)
3、在从事教师职业时遇到的实际问题及解决的方法(3分)(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对教师职业的认识是否明确、观点是否正确)相关知识(8分)1、教育学知识(4分)
2、教育心理学知识(4分)(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合计(满分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