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镜堂
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男,汉族,1938年4月生,广东东莞人,全国政协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兼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
1983年调入华南理工大学。1992年晋升为教授,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1993年1月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4年被评为中国工程设计大师,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会员、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建筑学会教育建筑学术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土建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建筑学会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主任、广州市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建筑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国家大剧院专家组成员。
2000年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2001年获国家首届梁思成建筑奖,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4年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2005年度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学习简历1961年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五年),
1961年至1965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攻读研究生。
工作简历1965年至196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
1967年至1973年,在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工作,
1973年至1983年,在北京轻工业部设计院工作,
1983年调入华南理工大学。
1992年晋升为教授,
1993年1月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994年被评为中国工程设计大师,
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2年—2004年任学部常委。
社会兼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家评议组成员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会员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
中国建筑学会教育建筑学术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会长
广东省土建学会副理事长
广东省建筑学会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环境艺术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建筑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
国家大剧院专家组成员
荣誉称号2000年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
2001年获国家首届梁思成建筑奖
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4年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
2005年度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主要研究成果和学术成就
长期从事建筑及城市规划的教学与研究。提出了"两观"(整体观、可持续发展观)、"三性"(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的建筑哲理和创造思想,体现在大量的建筑创作作品中。主持了100多项重大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部、省级优秀设计奖40多项,其中国家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14项。其主要代表作包括西汉南越王墓博物馆、大都会广场、中国市长大厦、华南理工大学人文馆、鸦片战争海战馆、深圳科学馆、佛山电力大厦、浙江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及主楼、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广州大学城、北京奥运羽毛球馆、北京奥运摔跤馆、9.18纪念馆等,近期在《建筑学报》发表一批学术论文,主要论文有《文化环境的延伸与再创造》、《超高层办公建筑可持续发展研究》、《鸦片战争海战馆创作构思》等。
主讲现代建筑创作课程。为国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建筑研究生,目前正读博士、硕士生40多名。主要学术著作有《当代中国建筑师--何镜堂》等4部专著。
代表作品华南理工大学西湖苑宾馆
西汉南越王墓博物馆
浙江大学紫金校区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
江南大学校园
华南理工大学人文馆
佛山电力大厦
深圳科学馆
中国市长大厦
鸦片战争海战博物馆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设计
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的设计
大都会广场
重庆大学
广州大学城
北京奥运羽毛球馆
北京奥运摔跤馆
9.18纪念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