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兰
王天兰,讲师、工程师,法学硕士,担任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美国经济法案
例选等课程教学。持有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公司法,环境资源法,法经济学与中美法律制度对比等。曾发表 “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特征及其优化对策”、 “黄河断流与山东省的立法对策”、“略论水权与新水法”、“ 论排污费征收制度及其改进”、“美国环境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演变”、“环境法律救济的责任人——企业、消费者与当代人”、“关于青岛环境保护的若干立法建议” 等论文。
王天兰,讲师、工程师,法学硕士,担任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美国经济法案
例选等课程教学。持有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公司法,环境资源法,法经济学与中美法律制度对比等。曾发表 “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特征及其优化对策”、 “黄河断流与山东省的立法对策”、“略论水权与新水法”、“ 论排污费征收制度及其改进”、“美国环境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演变”、“环境法律救济的责任人——企业、消费者与当代人”、“关于青岛环境保护的若干立法建议” 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