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西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私立南昌创世纪综合学校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0年7月13日报到,7月13日至16日比赛,16日下午离会。比赛地点:私立南昌创世纪综合学校。
四、竞赛项目:
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小学、中学。
六、参赛资格和报名: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每组4名棋手组成一队,男女不限;可报1名替补队员;
(三)参赛单位可在同一组别报多支队参赛;
(四)按照年龄段报名。
10岁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允许小年龄段棋手报大年龄段组比赛。
(五)参赛单位每报一支参赛队,需交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规则执行;
(二)按照年龄段分成10岁组、12岁组、14岁组、16岁组4个组,进行同组别台次团体赛,每队上场棋手4名,原则上各队根据棋手水平由高到低按一至四台报名。
(三)视各组队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比赛7轮,每天3轮,比赛时限为每方1小时,每步加10秒;
(四)参赛棋手必须注册,要求请上网查看。
(五)参赛棋手计算国内等级分。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国家体育总局1人,承办单位1个,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中选3人。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获得冠军的队有资格代表中国参加2011年世界学校的比赛。
(二)各组别前6名获得奖状或奖励;
(三)组委会颁发若干奖项;
十、报名:
(三)参赛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件和传真报给承办单位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只收电子邮件报名。
1、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联系人:刘英
2、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市福州路28号;邮编:330006;
3、私立南昌创世纪学校
地址:江西省南昌湾里区招贤路589号,邮编
联系人:张福荣
(四)参赛棋手报名后如需更换和补报,收取手续费人民币50元。
(五)当晚7时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缺席单位作弃权处理。
(六)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此项保险的参赛单位,需在比赛所在地保险公司补办保险,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食宿费收费标准: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天按人民币100元标准收费,不足部分由大会给予补助。
(三)每位参赛棋手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十二、未尽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中国国际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