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克癌基金
概述
为了积极响应胡锦涛总书记的“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的号召,进一步完善中国慈善公共事业,加快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成立了"仁爱克癌基金"。中国红基会已经与全国58家武警医院签订协议,为审核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肿瘤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目前,所有定点医院都在积极引进技术和设备,履行对中国红基会的承诺,每年为广大的贫困肿瘤患者提供不同程度的减免治疗费用以及救治。
慈善活动《我是电视人,我有我大爱》慈善义拍公益活动
仁爱克癌基金 公益活动主办单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承办单位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中心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基金管理委员会
申请流程1、申请救治个人可到定点医院领取《贫困肿瘤病人救治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内容,并附病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也可到发起单位公布的咨询台电话或官方网站咨询、申请帮助。
2、 定点医院根据救治申请人申报材料和病情出具初审意见及救治方案报管委会办公室审批;管委会办公室接到定点医院上报的《贫困肿瘤病人救治申请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根据资助原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定点医院接到管委会办公室通知书后应安排诊疗时间进行救治;根据与定点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管委会按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定点医院指定账户。
4、 基金资助由管委会办公室对定点医院自行申报或其他途径提供的资助对象进行确认,报经管委会通过后( 5万元以上由主任、副主任、特邀顾问中的 2人签字确认;5万元以下由副主任、特邀顾问中2人签字确认),根据资金情况、使用方向做核定,并将使用金额、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确定。定点医院支付资助资金情况需资助对象认可,并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背景为了给更多肿瘤患者提供医疗救治,进一步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红基会)成立了“仁爱克癌基金”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仁爱克癌基金”定点医院,利用高科技肿瘤治疗设备,为符合救治条件的肿瘤患者提供减免医疗费用救治。所有的定点医院都将履行对中国红基会的承诺,每年为广大的肿瘤患者提供不同程度的减免治疗 费用救治。“仁爱克癌基金”的设立,将会使更多的肿瘤患者得到救助,从而扩大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宗旨慈善无界,人人可为;大爱无疆,事事可做。献出一份爱心,救助千万生命。亲爱的朋友,请伸出您的手,传递一份爱,用爱心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让爱的阳光洒遍每一个角落。让我们共同点燃希望之灯,让更多的家庭渡过难关。让我们每个人都去关注公益,关心帮助弱势群体,多一份援助,少一些苦难。社会的和谐,文明的进步,需要我们共同参与!
体制为保证“仁爱基金”的民主决策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决定成立仁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具体承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原则遵循雪中送炭、公开透明、尊重捐赠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四项基本原则。
志愿者我要立即成为仁爱克癌基金志愿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克癌基金)志愿者能做哪些工作?[1]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克癌基金)志愿者的服务范畴主要围绕助医、募资、医疗培训、宣传红十字精神、组织活动等工作。其中,志愿者角色可重合,即在志愿者协调员首肯的前提下,志愿者可同时在多项工作中负担一定的工作内容。
志愿者能获得什么?
1、我们为正式志愿者逐一建立志愿者工作终身档案,从注册、工作到评估、晋升、嘉许,以及劝退等信息全部载入档案并实行终身不撤档。当社会部门和志愿者需要时,我们将为其提供情况证明。
2、能够参加红基会(仁爱克癌基金)针对志愿者的各类有益活动。
3、对于优秀志愿者,可获得各种嘉奖。
4、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获得完善红十字会建设的机会,为社会留下一份自己的贡献。
5、获得参与不同的社会工作的机会,得到工作技能的锻炼,并能培养领导才能。
6、充分感受到人人平等。
7、认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8、参与社会公益工作的满足感。
9、参与各类交流活动,开拓眼界。
10、充实业余时间,发挥个人潜能。
11、获得更多的情感和对生命的体验。
12、促进社会进步,尽公民义务,完成个人的社会责任。
13、亲自参与社会公益工作,体验实现人生更多价值的过程。
14、了解更多的国内外公益机构,体验慈善活动的丰富内容。
15、当志愿者年暮或患病时,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义务服务。
16、其他更多收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仁爱克癌基金)志愿者守则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国红十字的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促进和规范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倡导“志愿、无偿”,“我心有你、助人悦己”的志愿精神,弘扬“不仅崇尚成功事业,更要追求有价值人生”的时代精神风尚,保障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红十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一、个人志愿者和单位志愿者
1、任何个人,不分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种族、宗教及政治背景,地域和国籍,只要志愿利用自己的时间,不为名誉和酬劳而去承担国家、社会、他人的责任,并勇于面对挫折和困难,为改进社会而服务,均可成为个人志愿者。
2、任何单位(企业、机构或单位的部门)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均可申请成为单位志愿者。单位志愿者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同时也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以下均是关于个人志愿者的内容)
二、志愿工作的目标
有效地运用志愿者这一宝贵的社会人力资源,协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帮助弱势群体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1、通过志愿者培训和参与社会活动提高志愿者个人素质
2、通过参与志愿者组织和服务社会的经验,促进志愿者的个人成长
三、志愿者的权利
1、有对所参加组织的合法性有知情权的权利
2、有了解参与服务的价值及成效的权利
3、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培训机会的权利
4、有提供服务时得到安全保障的权利
5、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6、有接受午餐费等基本福利的权利
7、有就志愿工作对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志愿者的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章程》等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传播红十字精神;
2、履行经本人签署的志愿服务承诺书;
3、完成相应的培训;
4、服从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5、服从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6、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五、志愿服务的要求和规范:
1、诚心奉献
生命的多少用时间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计算。不计报酬、乐于奉献、为他人服务、为红十字做贡献,这是对红十字志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志愿精神的具体体现。
2、守时守纪
志愿者要遵守工作时间,按时按安排到岗上岗;对志愿者有很多纪律要求,对外服务时如持有效证件上岗、遵守工作规范、遵守安全规定等。遵时守纪是对每一个志愿者的最基本的要求,每一个志愿岗位的顺利运转都离不开志愿者的自觉自律。
3、热情服务
志愿者的热情、友好和出色的工作表现将使每一个被帮助的人留下永久的美好回忆。
4、坚守岗位
岗位没有主次之分,每一个岗位都是红十字公益项目或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是身为红十字志愿者的应尽的义务。
5、团结互助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志愿者不是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整个志愿者团体的一员,要注意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团队有序的运转取决于成员间的诚实、理解和尊重,取决于团队成员间的团结互助。
6、不求私利
红十字志愿者是不求任何私人利益的,按照惯例,红十字会除了为红十字志愿者提供工作证件以为,不会支付工资及物质报酬,志愿者不是为获得物质利益而来。志愿服务的岗位是具体而平凡的。
7、志愿者提供志愿工作时还要遵守一定的纪律和服务规范:如证件的使用规范、工作岗位规范、服务规范、团队合作规范等。
六、志愿者的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及守则,不能随意滥用服务机构给予的工作权利或利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做非法、欺骗或谋求私利的行为;
2、严守保密原则,未经服务对象同意,不得随意泄漏服务对象的背景及资料;
3、未经批准,志愿者不得私自替服务对象进行工作计划外的服务内容;
4、与服务对象的联络需以红基会所指定的方式进行,志愿者不应将私人电话及地址告知服务对象;服务终止后未经服务机构同意,志愿者不应以机构志愿者身份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络;
5、未经同意,不可随意提供任何有关医疗方法/药物的建议,或对服务对象的病况妄加评论及意见;
6、未经允许,志愿者不可私自向服务对象作宗教传道的工作;
7、未经同意,志愿者不可携伴(非志愿者身份)进行服务;
8、未经服务对象同意及上级批准,志愿者不得替服务对象拍照或签署任何文件;
9、志愿者执行任务时,需全力保障自己的安全;
10、严禁志愿者与服务对象或家属做金钱或物质的交易。必须经红十字会同意,方可接受礼物上的馈赠。
七、志愿者工作的程序
1、志愿者须完成所需申请、面谈、挑选及签订服务承诺等程序;
2、志愿者须遵守承诺,按规定时间,准时工作,不得无故缺席及迟到或早退;
3、志愿者须出席并积极参与所安排的训练活动、培训活动、工作会议、志愿者联谊活动等
4、志愿者须遵照有关工作程序及规定工作,如签到、佩戴工作证、探访工作前的准备、填写记录等;
5、志愿者须遵照所做项目要求准时完成及递交所需工作报告,并通过有效渠道做出工作汇报;
6、志愿者若要求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须于最少一个月前通知志愿者协调员;
7、志愿者如遇紧急情况,须尽快通知相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协调员或者督导员)
8、志愿者须按照红十字会相关规定的程序提交建议和意见。
八、志愿者资格认定
1、志愿者分类
依据红十字志愿者的服务时间的长短,将志愿者类别分为三类:
(1)临时性志愿者
(2)阶段性志愿者
(3)长期性志愿者
2、类别说明
(1)临时性志愿者:临时参与红十字活动,例如参与红十字各类活动,在现场服务的志愿者,佩戴红十字志愿者胸牌,活动结束后交回。记录志愿者名称,并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志愿者的志愿行动,记录联系方式,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储备力量。临时性志愿者在活动结束之后,不再具备红十字志愿者身份。
(2)阶段性志愿者:在一定阶段内,参与红十字志愿工作,例如参与某活动从策划到实施的全过程,或者参与红十字某个项目的部分工作等。阶段性志愿者最短时间在一个月,最长时间为六个月,服务时间在20-40个小时以上。在参与期间拥有红十字志愿者资格。由志愿者管理部门认定志愿者资格,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之后,发给志愿者身份认定资料,其中包括:红十字宣传资料一套;胸牌一个;胸针一个;委任状;工作说明。志愿者管理部门给予义务工作评估和相关证明,建立个人档案。任务结束后,若无意继续,交回身份认定资料,保留胸针。若申请成为长期性志愿者,则已经参加工作的时间满三个月者,可直接进入长期志愿者资格评估程序;服务时间不足三个月者,补足时间。
(3)长期性志愿者:承诺长期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完成试用期工作,并通过评估和资格审定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发给志愿者身份认定资料,其中包括:红基会宣传资料一套;胸牌一个;志愿者证书;委任状;工作说明,建立终身档案。志愿者管理部门将分阶段给予义务工作评估和相关证明。中间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处理办法同阶段性志愿者。
3、评估程序
(1)志愿者参与工作的小组成员讨论,投票决定,超过2/3票数。
(2)小组负责人将评估报告递交给志愿者协调员。
(3)志愿者协调员深入了解志愿者情况之后,与志愿者进行面谈。
(4)志愿者协调员将志愿者相关情况呈报志愿者管理部门,志愿者管理部门组织开会讨论,2/3票数通过,则进入资格认定程序,颁发相关身份认定资料。
4、评估标准
(1)志愿者认可并接受红十字的理念、立场、工作方式。
(2)志愿者按照红十字志愿者手册的行为要求,符合红十字志愿者管理理念体现的内容。
(3)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4)试用期期间没有任何违反红十字志愿者规章制度的记录。
5、志愿者的劝退
在服务期间,志愿者没有能够按照按照红十字志愿者手册的行为要求,在调整工作之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工作态度不符合红十字理念等原因,造成的评估没有通过,将会劝退志愿者。志愿者协调员与志愿者面谈,合理解释,获得志愿者理解之后,将结果呈报红十字志愿者管理部门,进入撤销志愿者资格程序,收回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并依据规则予以公布或者说明。
九、志愿者工作保障
1、佩戴中国红十字会统一设计、制作的标识;
2、制发工作证件。
十、志愿者的表彰和激励
1、颁发红十字志愿服务证书;
2、每年定期举行年会,同时进行红十字志愿者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志愿者个人、单位、团队和工作机构,授予荣誉称号。
3、对于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的评定和奖项由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评定,由志愿者协调员针对性审核,并报请理事会批准。
4、依据红十字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衡量标准,评估志愿者的工作成绩,对于表现出色的志愿者,分别授予年度最佳红十字志愿者、年度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之星等称号,以及相关纪念品作为鼓励。
5、红十字志愿者可通过个人服务的时间、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努力,获得晋升的机会,逐步从一般志愿者,发展到进入红十字核心层工作的志愿者。
6、提供推荐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论文的机会。
7、红十字志愿者嘉奖办法中还将包括提供培训机会、提供到异地、甚至国外学习的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