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晓塘
万晓塘(1916~1966) 原名万星师、万兴诗,字效唐,后改为晓塘。山东齐河县大黄乡生官屯人。出生于农民家庭,10岁入本村私塾读书。早年就读于齐河县立高等小学,惠民乡村师范学校。在惠民乡师,他积极参加读书会,研读《新经济大纲》《政治经济学》 《资本论浅说》等马列书籍,逐步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七七”事变后,投入抗日斗争。1937年9月在惠民乡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党组织派往阳信县开展工作。10月,任中共阳信县工委书记。11月,日军占领惠民后,受中共山东省委和鲁西北特委委派,与袁振等到长清建立党的组织,发动群众参加抗日斗争。同年12月,到长清县坦山筹建抗日武装。1938年春、夏间,任中共长(清) 肥(城)平(阴)联合县委书记。1938年1月任中共长清临时支部书记。2月发动马湾起义,建立长清抗日别动队。后加入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编为第四大队,任中队长。5月,创建大峰山抗日根据地。任大峰山独立营一连副连长。8月,任中共长清县委首任书记。后任二团政治部主任。不久,调离长清县,先后任中共东平、阳谷县委书记,中共泰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泰西区抗日游击第四大队中队长、大队副、教导员,鲁西区党委社会部科长,鲁西行署公安局长,冀鲁豫边区党委社会部长兼公安局长等职。1946年4月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委员。1948年12月参与接管天津。1949年—1956年,万晓塘先后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副市长。他严格按照党的政策, 审慎处理各种案件,严格把握政策,以法量刑。1956年7月后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警备区第一政委、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天津市政协主席。他任人唯贤,恪尽职守,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力避个人独断专行。1957年整风反右中, 他主张“不乱扣帽子、 乱打棍子,不矬子里面选将军”,避免了“扩大化”错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9月1 9日夜猝发心脏病离世。后被诬为“畏罪自杀”。1976年,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中共天津市委为他召开追悼会,称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
他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中共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