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殿
(1914~1979)
原名刘来殿。山东梁山县马营乡郝庄人。1932年在泰安一中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因从事革命活动1934年被叛徒出卖被捕。先后被关押在国民党山东省第一监狱和湖北反省院。在狱中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多次组织反迫害斗争,并参与绝食斗争。1937年经组织营救出狱后,赴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后被派往淮南,先后任新四军八团队副官主任、五支队副官主任、淮南行署总务科长、粮食局副局长、东冶县县长。1939年后多从事后勤供应工作,对保证军需供应、支援战争胜利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任苏中四分区隆茂商店经理、苏中利丰公司襄理、华中贸总驻鲁办事处副主任、滨海东海公司监委、东兴公司经理等职。建国后,任中共烟台市委书记兼市长。1954年调任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市委第二书记。1956年3月至1960年12月任济南市市长。后任中共济南市委常委,山东省政协秘书长、党组副书记。“文革”期间因解放前曾被捕入狱,受到不公正对待。1979年得以平反昭雪,同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