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机构职能1、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2、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9、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1、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第一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政府领导的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第二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第三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第四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第五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第六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第七秘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对应市领导政务、外事等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市领导的讲话材料、调研报告等有关文稿,办理相关文电、会务及其督办工作,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综合科
科室职能: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相关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简报、纪要;研究、起草市人民政府部分重要文件、文稿;撰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地方志、百科全书分科目、年鉴等编写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文稿的核稿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
9、文书科
科室职能:
负责来文登记、传递、文电收发、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书制作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机要通信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站的管理工作;编发《南宁政报》等。
10、信息科
科室职能: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政务信息,并分别报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快报》等信息刊物的采编工作;负责办公厅网络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11、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能:
负责办公厅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行政科
科室职能: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厅机关行政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扶贫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督查室
科室职能: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答复、督查和落实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