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林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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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昌林同志

刘昌林,男,汉族,现任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1981.09——1985.07,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5.07——1988.09,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办事员、科员

1988.09——1990.09,财政部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0.09——1993.0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

1993.03——2001.07,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

2001.07——2003.08,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副司级)

2003.08——2004.1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副主任

2004.12——2007.0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主任

2007.06——2008.1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主任

2008.11——2010.1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0.10——2010.12,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省委提名任市政府市长

2010.12——2011.2,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2—— 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1]

2010年10月28日,刘昌林担任中共景德镇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0年12月31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李放的辞职请求,任命刘昌林为副市长,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刘昌林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景德镇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2月23日选举刘昌林为景德镇市市长。

是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昌林,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社会事业。联系社会事务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文化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濯水中学、濯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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