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洞自然村
村情概况岩洞自然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洲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乡热水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白河乡东南边,距离村全貌
热水村委会2公里,距离白河乡19公里,国土面积有3平方公里,海拔660米,年平均气温22℃,年降水量1000毫米,适宜种植甘蔗、菠萝等农作物。有耕地139亩,其中人均耕地1.99亩;有林地1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8户,有乡村人口71人,其中农业人口71人,劳动力4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8人。200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4.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47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39亩(其中:田23亩,地116亩),人均耕地1.99亩,主要种植甘蔗、菠萝等作物;拥玉米
有林地1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1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143亩,主要种植甘蔗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15亩,其他面积4336.0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8年底,已实现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有18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供电设施
户总数的100%)。有18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6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89%);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8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8户(分别占总数的100%和44.44%)。
该村到乡道路为通路;进村道路为土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9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4公里。摩托车7辆。
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3亩,有效灌溉率为16.55%,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23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33亩。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有3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15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4.7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9.41万元,占总收入的64.01%;畜牧业收入稻田
4.09万元,占总收入的27.82%(其中,年内出栏肉猪86头,肉牛1头);农民人均纯收入1376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