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毛泽东思想[1]这是毛泽东同志审阅周恩来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的结论时所作的重要批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 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 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 “左”倾的错误。
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 1977年4月第1版,第89页)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迅速恢复了旧中国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伟大征程。我们党根据过渡时期的具体情况和基本任务,制订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化”与“改”之间,这一“改”与那一“改”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比较顺利地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基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