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思想,消除矛盾,增强团结,提高素质,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解决党内矛盾的最好方式,也是扩大党内民主和加强党性锻炼的有效途径。要提高生活会的质量,必须注意理论学习的深入性,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党性分析的思想性,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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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规范
概况参考图片
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内部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民主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应以增强党性锻炼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的会议,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会议应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会前应报告上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应委托纪委(纪检组)、组织部或机关党组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把群众的意见收集起来,并如实向主要负责同志及每个成员反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要事先有组织地收集和掌握群众和干部的反映及有关情况。对有关领导成员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可在会前同主要领导干部或领导成员本人沟通。参加指导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人员,根据需要可提前到会,同主要领导干部一起研究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后,应将会议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要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