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证
营销师证是指在各类企业、事业组织市场营销管理活动中从事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商品(产品)市场开发、商品市场投放策划、市场信息管理、价格管理、销售促进、公共关系等专业管理人员,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
目录
职业概况认证等级申报条件鉴定方式统考时间
职业概况当今世界经济正以势不可挡的趋势朝着全球市场一体化、企业生存数字化、商业竞争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愉互联网、知识经济、高新技术为代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核心的新经济迅速发展。在如此高度竞争、瞬息万变的宏观经济下,营销被摆在了举足轻生重的地位上。营销是中国21世纪最热门的职业,营销人员尤其是掌握网络技术的网络营销人员更是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开潮儿。
据统计:世界500强企业的总裁或总经理90%以上是从营销干起的。
据粗略估计目前我国的营销队伍有6000万之众,而正规接受培训、掌握网络技能、获得相关等级证书的人屈指可数。据人才市场统计,近几年营销类一直稳居第一位,应届毕业生入职后 半数以上的人员所从事的都是非专业的工作,而营销成为进入管理阶层的基础训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满足社会对该职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重新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并确定了该职业营销员职业二个等级: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在此之上,设立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推销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
认证等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一、营销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2、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高级营销员:
1、已通过营销员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3、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助理营销师:
1、已通过高级营销员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历届学生;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四、营销师:
1、已通过助理营销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五、高级营销师:
1、已通过营销师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以上条件只需要符合一条即可申报对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国部分城市还可凭助理营销师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直接招调本地户口。
鉴定方式1.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二级以上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2.考察内容
①知识部分:主要是职业道德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②技能部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方案策划题。
③论文答辩:包括论文写作与论文答辩【仅营销师及以上有答辩。】
3.考察时间:全国统考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
0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时间由各省鉴定中心确定。
4.只有通过所有考核,才能获得相关证书。
统考时间(一)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9、20、21日,5月21、22、23日,7月16、17、18日,9月17、18、19日,11月19、20、21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22、23日和11月20、21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21日、11月19日进行,并于2010年3月8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