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夜行
《幻夜行》是由谷神冥编著,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讲述私家侦探沐天陉因为丧妻之痛而对致幻毒品产生了依赖,只为能每天看到妻子的幻象;生无所恋之时,受托的一件失踪案突然变成截肢血案,深感愧疚的沐天陉决定先找到凶手再结束自己的生命;与此同时,市区的一位警察来到县城调查一起凶杀案,目标直指沐天陉。这是一个绝对让人屏息战栗的故事,它既有直指人心的极度畅快与刺激,又有让人遍体生寒的无限恐怖与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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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内容简介编辑推荐作者简介文摘
基本信息书 名: 幻夜
行
出版时间: 2010年8月10日
ISBN: 9787547010754
开本: 16开
定价: 28.00元
内容简介智商极高、身手极好、知识极渊博,这是沐天陉;疯子、变态、精神病,这也是沐天陉。信任与利用的转换,朋友与敌人的交错,一个个诡异的阴谋,一场场残酷的虐杀,一幕幕人生的悲剧。编辑推荐《幻夜行》在气氛营造、整体构架、人物塑造等各个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准。谷神冥的写作态度很严谨,尤其在对各种专业知识如心理学、法医学、刑侦学等运用上颇为谨慎,曾反复求证过专业人士并大量查找专业书籍。所以,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是一部很实在的好书。
七年磨一剑,绝对够精彩,绝对够刺激。作者简介谷神冥,80后,济南人。
郁闷了半辈子,总是拿失败当日子过,直到开始写小说,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第一次写书,就有人给出版,高兴,然后多了份儿自信。希望这只是一个开始。
特别说明,在我的心里,这本书的名字永远都叫《躲藏》。文摘第七章祭
沐天陉一屁股坐在路边。对面是春苑小区的入口,两边各站一名保安,褚梦瑶与苏希翰尚未入住的婚房就在里面。
按照苏希翰所说,四月十六号褚梦瑶失踪那天,两人约好下班后一起来这里商量布置家具的事。因为买房子的时候考虑了褚梦瑶的工作地点,所以单位距离春苑很近,步行最多二十分钟。单位同事证明她准时五点下班离开,苏希翰五点四十到达,等了十分钟仍不见褚梦瑶便打电话,关机,以为是手机电量耗光,没放在心上。六点一刻给褚梦瑶单位打电话,才得知其早已离开,急忙告诉褚辛,之后不久便报警开始了搜寻。
沐天陉刚刚沿三条不同的路线,从褚梦瑶的单位到春苑各走了一遍。坐在地上本就不雅,加上自言自语,使得过路的行人都远远躲开了。
“五点到五点二十之间。春苑一开始就被彻底搜查,绑架不可能发生在小区里面。光天化日,一路上没有什么偏僻小道,也没有目击劫持的证人,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褚梦瑶是自愿跟绑匪走的,起码,一开始是自愿的。了解这一点就足够了。下一步,马家庄。”
一阵炸油条的香味儿飘来,沐天陉终于意识到自己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没有再吃东西。
“褚梦瑶,二十四岁,身材偏瘦,一百六十五公分。夏小雨,被害时十九岁,微胖,清秀,身高一百五十七公分,如果这张照片是被害之前不久拍摄的,那么她要比实际年龄显小得多,似乎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沐天陉将档案袋里的照片拿出来放在油腻的饭桌上,边喝豆腐脑吃油条,边对两人进行比较。嘀咕声引得周围就餐的人一阵侧目。
“除了都是女人,面容姣好,两人在外形上似乎没有什么共同点。没有主体躯干,无法得知是否遭受过性侵犯。比较一下二者的残骸……”
旁边有个吃完早餐的大婶儿因为好奇,刻意路过沐天陉想瞅瞅这小伙子到底看什么这么来劲。
哇……哇……
煎饼果子中油条的残渣、没来得及消化的葱片儿,伴随着带有浓重孜然味儿的胡辣汤一股脑儿被大婶儿呕在了地上,好在其第一反应不是太慢,沐天陉的饭桌躲过一劫。
沐天陉瞥了地上一眼,竟然发现一粒完整的花生米。“恶心。”说完便仍旧边看照片边喝豆腐脑儿。
一个身穿睡衣的胖女人见了大婶的倾肚一泻,义无反顾地奉献出了自己已经咽下的半个肉夹馍,随后小摊点儿其余六七个正在吃早饭的倒霉鬼,像排队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呕吐,瞬间,浊气四溢……
啪!沐天陉盯着手里夏小雨那张断臂的照片,突然一拍桌子,“我这个白痴。”丢下两块钱,临走看着满地狼藉很是无奈地皱眉说道,“什么素质啊都是。”
摊点儿老板刚刚还在忙活,见了眼前的一幕,以为众人集体食物中毒,吓得急忙打了急救电话。
沐天陉坐车向法医刘克森家赶去的时候,与呼啸而来的120打了个照面。
“爸,有位叫沐天陉的叔叔找你,说是你朋友……身高超过一米八,偏瘦,大骨架,面色蜡黄,头发零乱,有胡须,挺酷的,像梁家辉……好,快点儿啊。嘿嘿,叔叔请进,不好意思,从小我爸就教育我,自己在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你做得很对。”沐天陉无奈地僵笑,为什么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都管自己叫叔叔?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上久未剃刮的胡须。
“我叫刘雪……”
不愧是法医的女儿,名字都带着一股寒意,流血。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太大众化了。”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似乎比“欧里庇得斯”还要健谈,“我比较喜欢小时候的那个名字,刘雪霏,是不是比较好听?可是我爸非得给我改名,因为我两岁的时候得过血癌,还好发现得早,只是后来我爸觉得我那名字不吉利,于是把‘霏’字去掉了……”
都被削去了左手大拇指,为什么?难道是……沐天陉只有将大脑转移到案子上。
“……最近学校没课,在家照顾我爸。一会儿没注意,跑公园跟一帮老头儿下棋去了,马上就回来。您真不是警察?那我就放心了,我爸本来心脏就有问题,最近身体又不好,可不能再折腾了……”
也许不是字母,那会是什么?
“叔叔请喝茶。”
“谢谢。”沐天陉的思维又一次被打断。
拜托不要再叫我叔叔了。
“对了叔叔,您是做什么工作的?”
“呃……我是从医的。”
医治这个社会,也不算撒谎。
“是吗?哪个专业?”刘雪不由得奇怪,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邋遢的医生。
“很杂。”
“太好了!我在仁州的医科大上学,快期末了,正为一些问题发愁呢……”
在经历了近十分钟的折磨后,终于等到刘克森回家了。
“爸,这位叔叔的医学知识真广,比您强多了。对了,还没问您在哪所医院呢?”
“他是开私诊的,去你屋复习功课。”刘克森很机敏地给沐天陉圆谎,刘雪带着崇拜的眼神被赶进了卧室。
“来,天陉,我们这里谈。”
这是一间小客厅,或者说是刘克森的书房,除了一台电脑,便是满满两书架的藏书。
刘克森把门关上,“老婆今天加班,不然她准往外撵你,呵呵,幸亏我闺女不认识你。是褚梦瑶的案子吧?真是巧,刚才路上褚局给我打了电话。我正在考虑归队。”
“刘队,身体不碍事吗?”
“先不谈这个。说说案子。”
沐天陉把褚梦瑶断臂的照片从档案袋中拿出,摆在刘克森面前。
“褚局都跟您介绍过案情了?”
“还没有。说好在局里详谈。”刘克森虽已年过半百,眼神却不错。用放大镜观察了好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看?”
“五指分开,几乎全部伸直。断臂离开身体之前一定长时间固定在这个姿势,否则手指会呈现一定的弯曲,就算僵硬也不会伸得这么直,何况有明显的分岔。手的正反面都没有发现捆绑的痕迹,断臂下沿,这里,提取到胶带上的粘性物质。她的手臂被胶带固定过,掌心向上,右手五指间的四个岔口以及左手四指间的三个岔口一定被什么东西隔开了,其他几处不是很清晰,但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即使是在照片上,隔痕依然清晰可见,这是因为这两根手指比其他手指之间夹得更紧更难分离。隔开手指之后,可能掌心向上被重物平压,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形成五指分开的姿势,手臂分离后所含的血量也会减少很多,便于携带,以及,插在这上面。”
刘克森看了看那张断臂在广场铁栅上“招手”的照片,点头道:“说得好。继续。”
“关键问题是,为什么要将手指岔开?为什么要削去左手的拇指?如果仅仅为了空血方便,没有必要这样做。我想,只有一种解释,它们不是在招手,而是表示一个数字,强调一个数字。”
“九?”刘克森缓缓点头,“有道理。那么你认为这个九是什么意思?”
“以目前掌握的资料,还不好说。无论从年月日的数字考虑都对不上号。也许是警告将有九个人被害?谁知道,不好说。”
“能得出上述推论已经很了不起。”
“您没有什么能告诉我的吗?”沐天陉暗暗观察刘克森的眼神。
“没有进行实际检验,得出论断是不负责任的。还是去局里看看再说吧。”
“对了,根据血验报告,褚梦瑶刚怀孕不久,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沐天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方。
“什么?这太惨了……”
“刘队!我来不是听你做无用的感叹的!”沐天陉突然翻脸,将夏小雨案的资料照片丢在了刘克森眼前。
“你怎么知道‘四二九’案……罗从?”
“刘队,您一直是我敬重的人。我记得自己干刑警第一年的冬天,三月二号,为了得到第一手资料,您不顾十多年的腿寒,独自一人将漂在河中央泡得虚肿的尸体拖上岸,嘴唇冻得发紫,却双手沉稳地进行现场尸检。不是每个警察都能做到这一点的,从警三年我只佩服两个人,一个是师傅,一个就是您,我一直把你们看作自己的榜样,您配得上。可我实在不明白,就因为上面一个所谓的政治任务就把你做警察的原则抛得一干二净?”
“好了,不要说了,事情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刘克森很是郁闷,“你小子竟然连我也下套。不过,确实活该被骂。一年来几乎天天受到良心的谴责。干警察就是这样,容不得你犯一次错误,一次错误就足够你恨自己一辈子。你想知道什么?问吧。”
“这是今天凌晨发现的褚梦瑶的断臂,这是夏小雨的,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时间一致……”
“等等,我记得夏小雨的断臂是在四月二十九被发现的,比现在要晚好多天。”
“阴历。”
“哦,没错,都是三月十三。”
“单凭手法和时间几乎可以断定是一人所为,可是除此之外,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夏小雨的断臂被随意丢弃在武昌路,而这一次,却插在广场栏杆上。什么意思?”
“我想是一种宣言,向我们或者说向‘四二九’案的知情者宣布他又回来了。断臂意外地被两个大学生看到,如果它不是恰巧在凌晨两点四十分被发现……”
“很可能要到清晨的时候被晨练的群众看到,那样想捂也捂不住了。妈的,他在嘲笑我们。”
“没错。所以,如果他还是按一年以前的时间规律作案,褚梦瑶的双脚很可能在今天晚些时候被发现于某个公共场所。”
“真是个疯子。”
“现在的关键是褚梦瑶,她还活着……”
“什么!”
“你仔细看看这两张照片中断臂边缘的切口。”
……
“老天爷……”
“师傅跟我说你没看出活体截肢的时候我还纳闷儿,二三十年的老法医怎么会犯这种错误。早上吃饭的时候我越看越不对劲,但只看照片我也不敢肯定,所以专门赶过来请教。你一定还记得一年前夏小雨断臂的形状。”
“记得,当然记得。皮下组织没有回卷,我可以肯定。而且最后被发现的头颅已经有明显的腐烂迹象,凶手是在杀死夏小雨后将尸体冷藏,然后不断分尸,所以最先发现的双手要比头颅新鲜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