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安监局信息采集和考核管理办法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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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盘水市安监局信息由各科室及相关人员采集。

二、信息采集后由专人负责整理、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批。

三、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的依据工作情况提供一定数量的信息。每年初制定当年的信息采集量。

四、年终对各科室及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本办法从二OO七年六月十日开始实施。

二OO七年六月十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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