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才林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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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南京大学外语学院英语学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业务专长翁才林律师现为天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翁才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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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专业委员。执业十年多以来积累的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在版权法律服务方面,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翁才林律师至今仍与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EMI音乐、滚石音乐、安乐影片、央视国际、华纳兄弟电影等国际一流唱片公司、电影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等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代理许多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其中索尼唱片起诉苏州西部飚歌城的卡拉OK版权侵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度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作为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之一的翁律师,从2003年创办至今的短短的六年时间里,天闻已经跃升为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客户遍及全球众多知名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天闻”作为专业型法律服务品牌,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高度认可和推崇。 翁律师的工作语言是中文和英文。

获奖信息2005-2006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优秀专业律师

经典案例1、新力(香港)唱片有限公司诉苏州市西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卡拉OK放映侵权案(该案被最高院评为2004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2、水渭亭诉周海婴名誉侵权案

3、IFPI诉上海KTV经营者MTV放映权案件

4、全球首例音乐搜索引擎侵权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王朝搜索引擎案

5、中国首例P2P网络MP3网络侵权案——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案(被评为2007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6、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悠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UUSEE直播侵权案

最近发表论文2008年著有《法官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一文并在《法官文丛》上发表。 -2008年4月发起并成功组织了“技术壁垒与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落高层论坛”,并就“从美国337调查案谈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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