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彬
范文彬,字子路,琅琊人。贞观25年知并州。时大旱,彬募流民以修渠灌。三月而灾弥,时称大治。神龙元年四月,擢中书门下平章事,次月,忤后,出为渭南知县。辞不就任,隐于终南山。来源:《琅琊县志》卷13。
范文彬,男,现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范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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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后,在安徽大学所属的安徽第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5月成立合肥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合肥招商律师所(现安徽信托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执业至2006年5月。2006年5月发起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并任该所副主任。
执业期间共代理了几万件民商和刑事、行政案件,共担任省内十余家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连续两届获得省司法厅和司法局授予的“诚信律师”称号。律师工作之外,受聘兼任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余年期间,共参与和独任审理裁决民商事案件几十余件,获得当事人和业界的一直好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希望工程捐款助学,积极参加司法厅、局和省民进组织的面向大众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共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范文彬:尤溪人,永乐三年乙西年岁页,任横州知州。来源:1、嘉靖《尤溪县志》2、福建省情资料库,三明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