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丛林
谭丛林,男,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宣城分院书记员、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谭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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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西市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肥招商(强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三级律师,2006年12月被选为合肥市第三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2008年5月被选为安徽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08年9月被合肥市司法局、合法市律师协会评为2006-2007年度诚信律师。
1993年11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历任民进安徽省委员会省直法律支部主任委员、安徽民进企业界会员联谊会常务理事、民进安徽省委员会省直工委社会服务部副部长,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民进安徽省委会委员。
发表主要论文如下:
1、《试论庭审方式的改革》(1993年第5期《安徽律师》);
2、《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适应“复关”的要求》(1994年第1-2期《安徽律师》);
3、《股票抵押权浅析》(1994年第3期《安徽律师》);
4、《我国证券投资信托的立法构想》(1994年第4期《安徽律师》);
5、《“义务”化的“权利”》(2008年第5期《安徽律师》);
6、《论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2008年第6期《安徽律师》);
7、《从新旧刑法中刑罚的变迁看中国刑法的现代化》(2009年第2期《合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