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之夔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2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姚之夔(清朝时期)

字龙友。直隶宣化(今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清代官员。

姚之夔于乾隆年间科举为廪生,进入国学。后出任广西柳州州判。在柳江滩河有三十六斗、七十二个滩中,各个滩多险恶之处,水石相互冲击,经常毁坏行船。姚之夔奉命视察情况,其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考查,订出有关治理措施。姚之夔立即组织百姓工匠打凿河礁石头,修筑挡水河堤,使滩河航道的险情得以平缓。上级官员知道他的才能后,多次委以重任。

姚之夔在广西南宁的时候,向上报告免除给省里缴纳的俸给。在东兰亲自前往蛮洞(指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告知平民百姓要纳税。乾隆丙寅(1746)年任太平,有人做伪答时,许多人都跟随作伪弊,姚之夔向上级官员进言叫其烧毁伪证,因此保全了很多人。

后来,姚之夔升任广东提举。其亲力整顿集市秩序印章,疏导贸易货物的流通周转,给广大民众和商家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之后,姚之夔以父母亲去世为理由不再复出任职,其在家孝顺长辈,对同辈晚族皆友好相待而着称。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