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指导各地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四)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基层人口计划和有关的调查工作。
(七)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文电、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机关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及财务管理。
3)监督检查全市计划外生育费的征、管、用。
4)监管委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并对其财务进行检查监督。
5)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国家公务员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8)做好“一票否决权”的落实工作。
2、计划统计科,工作职责是:
1) 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计划的编制并指导监督实施;
2)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3) 负责全市人口计划、统计工作;
4) 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的办公自动化工作;
5) 负责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扶工作。
6) 检查指导全市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
3、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2)监督检查有关流动人口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组织对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
5)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收集和调研;
6)组织研究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4、宣传教育科,工作职责是:
1)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报导、新闻发布等重大活动。
4)负责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起草重要文稿。
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6)指导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科学技术科,工作职责是:
1)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标准。
2)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3)指导全市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抢救、诊治、鉴定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5)组织引进、消化、吸收、推广计划生育先进技术及科技创新工作。
三、下辖机构
巢湖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是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下的事业单位,负责药具管理的具体事宜,业务上受省药具管理站的指导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国、省、市药具管理规定,坚持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服务;倡导生殖保健、知情选择、优质服务。
2)负责本市药具年度计划的编制、汇总、审核、上报(6.20~7.10日)和药具的调拨分配(每年3月底前),积极推行药具管理的改革。
3)负责药具经费的管理使用,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
4)严格执行省计生委下达年度药具计划合同,负责对县、区药具调拨,并对购进的药具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和县级库存药具进行监督、检查、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避孕药具。
5)负责对县、区药具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药具效益评估工作。
6)负责各县、区药具管理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年7月10日、元月10日)和分析
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乡、镇、村组织网络建设。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基层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考核、奖励工作。
9)做好药具避孕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推广新型避孕药具。
10)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本站各项管理制度,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