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协会简介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于1990年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属全省性环境卫生行业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我省各地环境卫生部门和从事与环境卫生相关的管理、科研、设计、教育、咨询、作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设备制造和销售等单位和各地与环卫相关的协会以及个人依法自愿组结。
办公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11号三楼
协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政府有关环境卫生方针、政策;服务于会员,反映会员的愿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服务,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培育和规范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加强环境卫生行业内部、行业与政府部门及行业与社会之间的广泛联系,促进全省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权力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工作部门,在秘书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权力机构作出的有关工作决定。
主要工作参与制定与环境卫生有关的法规、规划、政策以及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及规范的工作;
开展行业调查、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协调合作、评优评级、技术和产品评价和推介等活动;
建立省级环卫专业专家库,为会员提供政策、法规、规划、工程建设专业技术等咨询服务;
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状况、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