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以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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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以湘,名錡,板溪镇连丰村人。生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少时好学,擅长诗、词、书法,被视为“神童”,喻为“桂林之一枝,昆山之片玉”的拔萃人才。道光十七年(1837年)以湘13岁中秀才,20岁连选参加朝考,以州判分发湖南省。以湘先从清督抚刘岳转战湖南、四川两省,后应清爵帅鲍超聘为军佐,转江汉,下金陵,声势显赫。朝廷以其办理军务有功,加盐运使衔作候补知府及道台职,并封赠其祖辈三代为“荣禄大夫”,祖母为“一品太夫人”。光绪三年(1877年),奉调广东省海关办理国家进出口专利商务(时称“榷务”)及补南澳海防同知,不畏强暴,勤政爱民。他常取王曦之书《乐毅论》、《曹娥碑》的风格,赵子昂《天冠山诗贴》的神韵,研其奥旨,造诣渊深。周以湘的字娟秀潇洒,势若飞鸿,与赵字几难辩真伪。印江举人周西铭赞其字云:“深沉处似徐季海,豪迈处似米襄阳,疏宕处似苏子瞻,圆润处似颜鲁公,瘦劲处似柳诚悬,其神味渊永、局度雍容又似赵子昂、董香光”。集诸家长可谓评价得确切中肯。时人云:没有周字人人家算不得书香门第!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古历十月二十五日以湘病逝于任所,终年71岁,归葬于板溪连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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