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玉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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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学玉 男,汉族,1953年2月出生于赤峰市松山区,大学文化,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入党。现任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1975年1月至1980年8月,赤峰市大庙公社林业员、团委副书记、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1980年8月至1983年12月,赤峰县大六份公社党委副书记、公社管委会主任;

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赤峰市郊区大六份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4年1月至1991年3月,中共赤峰市郊区当铺地乡委员会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期间:1985年8月至1987年7月在内蒙古党校赤峰分校离职学习);

1991年3月至1993年3月,赤峰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中共赤峰市郊区委员会副书记;

1993年7月至1993年10月,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副书记;

1993年10月至1996年5月,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员会副书记、政府区长;

1996年5月至1997年12月,赤峰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编办主任、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1997年12月至2001年2月,赤峰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1997年8月至1999年1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习法律本科班学习);

2001年2月至2001年9月,赤峰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2001年9月至2001年12月,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市委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5年3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5年3月至今,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综合经济管理、外事及对外开放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外事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档案局、对外开放办公室、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东部稽查分局、自治区审计厅驻赤峰审计处、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队,各证券机构和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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