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体
陪体也称宾体、客体。是和主体有情节联系的次要表现对象。陪体的作用有三:其一,是陪衬主体,帮助主体体现画面内容,使画面内容表达更加明确,更加充分;其二,是均衡画面,美化画面。若把主体比做花朵,陪体就是枝叶,红花加上绿叶扶才能丰富多彩;其三,是对情节发展、事件的进展起推动作用。
陪体的处理:对陪体的处理一般来讲其影像不能强于主体。为此,陪体的形象常常处理成不完整的状态。比如拍摄记者采访一位名人,以记者的后背拍摄名人正面,名人是主体,记者是陪体,记者除了背向镜头外,形象一般是处理成不完整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应在景别、光线、色彩、和构图等方面都不应使它过于抢夺观众视线;其三,从整体上占据时间要相对短于主体。陪体的处理,切忌喧宾夺主,或平分秋色。当然并不是所有画面都有陪体,特写镜头就没有陪体。运动镜头画面主体和陪体是可以相互转换的,有时主体先出现在画面里,后出现陪体,有时先出现陪体,随着镜头的运动后出现主体。有时在复杂的运动镜头里很难辨别谁是主体,谁是陪体,这是和照片构图不同的地方。影视构图是以段落为单位进行的,所以每个镜头里主角不一定出现,但每个镜头都应有其主要表现对象(即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