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敦仓
中共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额尔敦仓,男,蒙古族,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四级高级法官,现任中共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1978年3月--1979年3月 在内蒙古军区独立师特务连服役;
1979年3月--1983年3月 在北京空军87076部队服役;
1983年3月--1984年12月 在乌拉特中旗科委计量管理所工作;
1984年12月--1990年3月 在乌拉特中旗政府信访办工作;
1990年3月--1992年3月 任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副镇长;
1992年3月--1993年3月 任乌拉特中旗巴音哈太苏木党委副书记;
1993年3月--1995年9月 任乌拉特中旗巴音哈太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1995年9月--1998年3月 任乌拉特中旗巴音哈太苏木党委书记。(期间1996年11月被自治区组织部选派辽宁省大石桥市沟沿镇党委挂职学习三个月);
1998年3月--1998年11月 任乌拉特中旗物价工商局局长;
1998年11月--1999年1月 任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1999年1月--2004年7月 任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2001年7月至2001年10月在国家法官学院西部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学习,被最高人民法院任命为四级高级法官);
2004年7月--2007年4月 任中共乌拉特中旗旗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副书记;
2007年4月--至今 任中共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额尔敦仓同志在部队服役期间,连续两次被评为“雷锋式好战士”;在科委和信访办工作期间,先后被评为全旗先进工作者和全盟信访战线先进工作者;1993年至1998年期间个人连续两次被评为全旗优秀领导干部;2000年所在法院被评为“全区人民满意好法院”;2001年12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1年被盟委组织部评为盟级“优秀领导干部”,自2001年起连续8年被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评定个人实绩考核优秀;2009年因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被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通报嘉奖。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改和财税、人劳和社保、审计和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