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地书
释义一种丧葬用具,是古人在丧葬活动中,为死者办理迁徙地下事宜而模仿现实生活有关迁徙文书写成的死人迁徙文书。按照民间的说法,就是死者到“阎王”那里的‘介绍信’,记录的是墓主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墓主下葬的年月干支。告地书一般随主入墓。
今见最晚的西汉告地书是胡场汉墓所出汉宣帝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的王奉世告地书。
示例(一)荆州高台18号墓告地书
七年十月丙子朔【庚子】,中乡起敢言之,新安大女燕自言,与大奴甲、乙【大】婢妨徙安都,谒告安都,受【名】数,书到,为报,敢言之。十月庚子江陵龙氏丞敬移安都丞,亭手(背)产手。
(二)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木牍告地书
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家丞奋移主(藏)郎中,移主(藏)一编,书到先选(撰)具奏主(藏)君。
(三)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木牍
十三年五月庚辰,江陵丞敢告地下丞:市阳五大夫?少言与大奴良等廿八人,大婢益等十八人,轺车二乘、牛车一两(辆)、驷马四匹、?马二匹、骑马四匹,可令吏以从事,敢告主。
(四)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墓木牍
四年后九月辛亥,平里五大夫伥(张)偃□(敢)告地下主,偃衣器物,所以蔡(蔡)具器物□各令会以律令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