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明珍
贺明珍 女,1944年3月生,湖北枣阳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64年12月~1965年11月在保康县供销社工作;1965年12月~1968年2月在保康县团委工作;1968年3月~1970年1月在保康县革委会政工组工作;1970年2月~1971年7月在枣阳县太平供销社工作;1971年8月~1973年2月任枣阳县太平区妇联主任;1973年3月~1990年9月在枣阳县(市)妇联工作,历任副主任、县(市)委候补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1990年10月~1993年12月任枣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委员;1994年任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