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
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1]于2003年4月1日组建,2003年12月8日正式成立,是德阳市卫生局在其辖区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执法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监督职责。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现有职工30名,其中所长一名,副所长两名。单位下设办公室、稽查科、许可审查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执法监督三科。成立以来,以党支部书记、所长吴壮弟同志为领头人的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2003年,在突如起来的“非典”面前,德阳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迎难而上,肆虐建所第一年就被德阳市委、市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型肺炎先进集体”;同时多次获得省、市两极卫生行政部门表彰,取得了“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创卫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