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礼仪
祭祀共分九个仪程,即迎神、奠玉帛、进组、初献、亚献、终献、撤撰、送神、望瘗等。各仪程演奏不同的乐章(附录)。跳文、武“八佾”舞(由64人组成的古代天子专用的舞蹈)。清乾隆七年额定地坛设文、武、乐舞生480人,执事生90人。可见当时乐舞队伍之庞大。
每进行一项仪程,皇帝都要分别向正位、各配位、各从位行三跪九叩礼,从迎神至送神要下跪70多次、叩头200多下,历时两小时之久。如此大的活动量对帝王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所以皇帝到年迈体衰时,一般不亲诣致祭,而派遣亲王或皇子代为行礼。如清代康熙皇帝在位61年,前40年中亲诣地坛致祭26次,而后21年则全部由亲王、皇子代祭。
祭地现场的纪律要求极严。皇帝经常旨渝:陪把官员,必须虔诚整肃,不许迟到早退,不许咳嗽吐痰,不许走动喧哗,不许闲人偷觑,不许紊乱次序。否则,无论何人,一律严惩。据史料记载:清嘉庆二十四年五月甘四日,因恭修皇祗室内乾隆皇帝之神座,而派遣成亲王代行祭告礼。由于成亲王向列圣配位行“终献”礼时,亲。乱了先东后西之次序,事后被革职退居宅邱闭门思过,并罚扣半俸10年,照郡王食俸。此例可见君王对祭地礼仪之严肃认真。
祭祀结束后,按制度规定要向有关官员分赐食肉,叫“颁胙”。祭前,由太常寺负责登记造册,并发给胙单,(取肉证)至各衙门。,祭毕,各衙门持昨单各自到祭所领取。据记载:宗人府、内阁各10斤,六部、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乐部、京[]道各7斤,太常寺蛮仪卫、詹事府、顺天府、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六科五城各5斤,翰林院、起居注、国子监、太医院、钦天监、中书科各4斤。 祭地对平民百姓并无好处,特别是大兴、宛平两县既要派驻坛户守坛,又要负担200多名厨差役夫,还要摊派祭祀所需的杂费银两。当然,对这两县的官员来说,倒是件有名有利的大好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