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维权:我让宋祖德败诉
代理艺人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民2010年7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新书《明星维权:我让宋祖德败诉》。著名刑辩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著名作家贺茂之,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张鸣教授为该书撰写了序言。 杨大民律师用法律随笔的形式,详细记录了他接受委托、一审开庭判决、二审开庭判决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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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编辑推荐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
图书信息明星维权:我让宋祖德败诉作者: 杨大民 著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7-1
开本: 大32开
I S B N : 9787511808820
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法的理论 >> 法律随笔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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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泰斗江平推荐并亲笔题写网名“明星维权网”
法院终审判决:
宋祖德、刘信达向金巧巧赔偿金额20万
并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门户网站持续7天公开赔礼道歉
内容简介“明星维权第一人”杨大民律师将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诉宋祖德一案”胜诉的经过娓娓道来,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败诉。适逢侵权责任法出台,金巧巧获得2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案具有典型意义,开启了明星维权的新时代。明星和农民工一样,作为我们社会中一个公民,当他们的合法权益被不法侵犯的时候,如果明星去依法维权不会再有人提出质疑,不会再被人认为疑似炒作,也许我们就真正理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作者简介杨大民,中国男性公民,1974年1月通过内蒙古锡盟白银库伦军马场来到人间加入人类。出生后7天未吃一口奶,被驻地军医确诊为“疑似死亡”,后被其父用拇指大人参奇迹般拯救,遂起名塔林呼(蒙文,草原的儿子)。 10岁以前在草原上追逐野兔寻找野狼,为猎人之理想自由奔跑。 1985年随父母迁居塞外山城张家口,猎人理想彻底破灭。 1993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受自由、平等、法治等进步思想滋养,立志做一名律师。但被同学耻笑野性未改,思维简单,直来直去。于是刻苦修炼,试图脱胎换骨。终因先天不足,或因儿时手把肉与奶茶食用过量,导致现在成为一名“城市猎人”——以法律为剑,游走于法律与娱乐两个江湖。 先后代理金巧巧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权纠纷、潘长江与某美术家因《光腚娃娃》MV署名权纠纷、石钟山与《潜伏》作者涉嫌抄袭纠纷、叶茂中因圣象地板广告纠纷、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被署名纠纷、金山软件诉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神侵犯企业名誉权纠纷…… 现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被业界誉为“明星维权第一人”。
目录序一:明星也是公民,权利也须维护
序二:正义侠情妙笔大智
序三:如何让人言不再可畏
引子
宋祖德滥言,金巧巧寻求法律帮助
初次会见巧巧母女
精选助手,取证公证
慎选法院,提起诉讼
顺利立案,开始漫长诉讼
传票送达,颇费周折
第一次开庭
追加被告刘信达
管辖权的争夺
庭外战事不断
第二次开庭
众议祖德
金巧巧拒绝私了
一审宣判
媒体争相报道
宋祖德大骂法官“脑子进水”
《侵权责任法》出台
宋祖德兄弟上诉
记者深度访谈
二审开庭
她赢了,却哭了
尾声:明星维权,路在何方?
附1:媒体专访
附2:各界评论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