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芬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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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芬 女,1940年2月生,河北省乐亭县人。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吉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第三届理事,1964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医疗系。曾任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院副院长14年并主持全面工作4年,历任吉林省精神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康复医学会理事、癫及脑电图学组成员、吉林省精神病司法鉴定技术组副组长、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二届精神残疾专业委员会委员、东北地区法律精神医学研究协作组组长、《东北精神医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四平市二届人民大会代表。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院工作,从事精神科临床、科研、教学及医疗管理,长期工作在精神病防治、医疗第一线。为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解除精神病人的疾苦、培养精神科专业人才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对癫痫病的诊治和精神病司法鉴定方面成绩突出。著作有《吉林省精神科病历质量标准》《吉林省精神科医生三基训练题集》《精神科临床护理》《精神科护理学》;论文有《治痫片治疗癫痫的效果和予后》《癫痫的予后》《癫痫和犯罪》《72例癫痫犯罪司法鉴定分析》《颅脑外伤后癔症的鉴定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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