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认制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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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认制是中国共产党党内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在一定的情形下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惩处制度。

具体内容十七大修订后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其中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别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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