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0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曹志

1、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男,1928年5月生,山东安丘人。194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6年10月参加工作, 大专文化。

1946年至1949年任松江省政府教育厅干事,阿城县委土改工作队组长、队长,《阿城通讯》社社长,阿城县红旗区委书记、红石区委书记。

1949年至1960年任松江省阿城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松江省委宣传部副科长、副处长,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处长。

1960年至1966年任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第一书记秘书。1966年至1968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

1968年至1970年任黑龙江省合江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0年至1977年任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7年至1978年任国家计委负责人。1978年至1983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主任。1983年至1987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87年至1988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主任。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后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1月当选为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名誉会长。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8年5月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魏晋历史人物生平

曹志(?~288年),字允恭,谯国谯人,曹植次子,庶出。生年不详,卒于晋武帝太康九年。少好学,善骑射,为人平易朴实而有度量,以才能品行著称[1]。曹植称赞他说:“此保家主也。”曹植长子早卒,所以立他为嗣。后改封济北王。深得晋武帝的赏识。入晋,降为鄄城县公,迁章武、赵郡太守。长期任职于地方郡守,但不以政事为意,昼则游猎,夜诵《诗经》《尚书》,以声色自娱,不为时人所知。咸宁初任散骑常侍、国子博士。迁祭酒。齐王司马攸将回封国,武帝下令太常商议崇赐礼乐相关的事物。曹志有感于父亲曹植的遭遇,希望齐王可以留朝辅政,因此恳切上疏,触怒了武帝,免官。后复为散骑常侍。以母丧过哀病笃,喜怒失常。卒谥曰定。曹志著有文集二卷(《旧唐书经籍志》)传于世,今佚。

《晋书》本传

曹志,字允恭,谯国谯人,魏陈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学,以才行称,夷简有大度,兼善骑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为嗣。后改封济北王。武帝为抚军将军,迎陈留王于邺,志夜谒见,帝与语,自暮达旦,甚奇之。及帝受禅,降为鄄城县公。诏曰:“昔在前世,虽历运迭兴,至于先代苗裔,传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选众命贤,惟德是与,盖至公之道也。魏氏诸王公养德藏器,壅滞旷久,前虽有诏,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前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为乐平太守。”志在郡上书,以为宜尊儒重道,请为博士置吏卒。迁章武、赵郡太守。虽累郡职,不以政事为意,昼则游猎,夜诵《诗》《书》,以声色自娱,当时见者未能审其量也。

咸宁初,诏曰:“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达学通识,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为散骑常侍、国子博士。”帝尝阅《六代论》,问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对曰:“先王有手所作目录,请归寻按。”还奏曰:“按录无此。”帝曰:“谁作?”志曰:“以臣所闻,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书传于后,是以假托。”帝曰:“古来亦多有是。”顾谓公卿曰:“父子证明,足以为审。自今已后,可无复疑。”

后迁祭酒。齐王攸将之国,下太常议崇锡文物。时博士秦秀等以为齐王宜内匡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于魏,因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议曰:“伏闻大司马齐王当出籓东夏,备物尽礼,同之二伯。今陛下为圣君,稷、契为贤臣,内有鲁、卫之亲,外有齐、晋之辅,坐而守安,此万世之基也。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其人也,异姓则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内,五世反葬。后虽有五霸代兴,桓、文谲主,下有请隧之僭,上有九锡之礼,终于谲而不正,验于尾大不掉,岂与召公之歌《棠棣》,周诗之咏《鸱鸮》同日论哉!今圣朝创业之始,始之不谅,后事难工。干植不强,枝叶不茂;骨骾不存,皮肤不充。自羲皇以来,岂是一姓之独有!欲结其心者,当有磐石之固。夫欲享万世之利者,当与天下议之。故天之聪明,自我人之聪明。秦、魏欲独擅其威,而财得没其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之用。此自圣主之深虑,日月之所照。事虽浅,当深谋之;言虽轻,当重思之。志备位儒官,若言不及礼,是志寇窃。知忠不言,议所不敢。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议成当上,见其从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议甚切,百年之后必书晋史,目下将见责邪。”帝览议,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以议者不指答所问,横造异论,策免太常郑默。于是有司奏收志等结罪,诏惟免志官,以公还第,其余皆付廷尉。

顷之,志复为散骑常侍。遭母忧,居丧过礼,因此笃病,喜怒失常。九年卒,太常奏以恶谥。崔褒叹曰:“魏颗不从乱,以病为乱故也。今谥曹志而谥其病,岂谓其病不为乱乎!”于是谥为定。

3、元朝历史人物曹志,[约公元一三六O年前后在世]字伯康,自号拱和居士,金华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惠宗至正二十年前后在世。至正末,遭乱隐居。洪武中,以遗逸荐,不起。终于家。志作有拱和诗集一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