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岩

刘峰岩,男,汉族,1940年1月生,河北任丘人。大学文化。1963年入河北大学哲学系学习。196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7月后,任天津新华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河西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中共河西区委秘书组副组长。1976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79年5月任天津市河西区革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5月任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河西区副区长。1986年5月后历任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书记,河西区区长。1990年任天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1993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7年在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2年11月在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