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绥新

慕绥新(1943年10月-2002年3月2日),汉族,陕西吴堡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原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市长。
1970年3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机制造专业。历任冶金部三冶总公司工人、工会干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科长、副处长,冶金部三冶总公司三公司代理党委书记。1984年任中共辽宁省海城县委副书记、海城县副县长,1985年任海城市人民政府市长,1987年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1988年任辽宁省体改委副主任,1989年任辽宁省劳动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0年任辽宁省劳动局局长,1993年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1995年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省建设厅厅长,1996年5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建设厅厅长,同年6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同年12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1997年2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同年5月任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同年8月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至2000年12月。
因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10日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