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利
刘延利,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东宁津县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宁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78年7月至1980年7月德州师专数学系学生;
1980年7月至1982年一月宁津县第十中学教师;
1982年1月至1984年7月宁津县职教办干事;
1984年7月至1986年1月宁津县人事局干事;
1986年1月至1990年4月任宁津县团委副书记;
1990年4月至1993年5月任宁津县团委书记;
1993年5月至1997年1月任宁津县柴胡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年1月至2003年1月任宁津县时集镇党委书记;(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在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宁津县政法委书记;
2004年1月至今任中共宁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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