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大臣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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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名。鸦片战争后,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清廷初命两江总督耆英以钦差大臣名义兼管有关事宜。道光二十四年(1844),耆英调任两广总督,仍兼办各省通商善后事宜。此即所谓五口通商大臣。咸丰八年底(1859年初),清政府命两江总督何桂清兼任五口通商大臣。总理衙门成立后,五口通商大臣改属总署。同治五年(1866),改称南洋通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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