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听断案西周时期在审讯中要求法官注意分析当事人的表情,通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五种方法来训得真实的口供。根据“五听”训得的口供,并结合其他证据,有利于司法官掌握较为客观的案情,作出公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