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拓夫

贾拓夫(1912~1967)八届中共中央委员,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原名贾耀祖,曾用名贾元、拓夫、红光、虹光、关烽、绍先,字孝先。陕西神木人。1926年考入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任团神木县第一高小支部书记、绥德县学联主席、团县委书记等职。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秋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组织部长、代理书记。1930年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委员、组织部长兼西安市委书记。10月一度被捕。不久,被中共派往渭南工作。后任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秘书长,负责省委组织,宣传工作,为整顿和发展陕北各地党团组织做了大量工作。1933年10月,中共陕西省委遭敌人破坏,他不顾个人安危,坚守岗位,及时做好善后工作,使党的组织和红军得以免受更大的损失。年底,代表中共陕西省委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向中共中央报告工作。1934年初,出席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会后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工作。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红军总政治部白军工作部部长,并负责为部队筹运粮食。t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甘地区,他受中央委托,担任与陕北党组织以及陕北红军的联络工作。后任陕甘苏区中央局白区工作部部长、陕北省委宣传部长。1936年任中央特派员、关中特委书记、三边特委书记、少数民族委员会回民部部长等职。12月西安事变后,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和发展各级党的组织,做了大量工作。1939年回到延安,在张闻天、李维汉领导下,主持西北工作委员会工作。1941年任陕甘宁边区中央局统战部部长、调查研究局局长。1942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秘书长、边区参议员等职,为西北地区党的建设、统战工作做出了宝贵贡献。日本投降后,接替陈云主持西北财经办事处工作,任西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1947年春,胡宗南军队大举进犯陕甘宁边区,他随同西北局的领导机关和边区人民政府辗转陕北,动员群众坚壁清野,支援前线。1949年5月,西安解放后,任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市长、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等职。西北全境解放后,他主持西北财经委员会工作。
1952年8月,贾拓夫同志调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副主任,1953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任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并兼轻工业部部长。1955年9月,任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监事会主任。1956年10月任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58年6月为中央财经小组成员,9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他长期协助陈云、李富春工作,对国家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的执行,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他坚持财经工作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反对高指标、瞎指挥和浮夸风。1959年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被迫调离经济计划领导岗位,到基层工作。1962年任抚顺发电厂厂长,1965年任石景山钢铁公司副经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诬陷和迫害,于1967年5月7日不幸逝世。1979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做出决定,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