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楼
曹明楼(1909—1975.10) 原名曹文昭,莒县长岭镇前坡子村人。1938年2月经郭有邻、王禹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坡子村党支部书记。同月他参加了在沂水新合并组建的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六大队,负责民运工作。
1939年,为建立和扩大莒南抗日根据地,中共莒赣临边区工委在莒县张家相邸村(现属莒南县)建立,曹明楼任工委组织部长。6月根据对敌斗争需要,莒县划分为莒南、莒北两个县,在7月成立的中共莒南县委中他任县委委员、组织部长。1940年12月,他分别兼任莒南县农救会会长和各救会会长。1941年1月改任县委委员、民运部长。1941年7月当选为莒南县参议会副参议长。1945年7月当选为参议会参议长。
曹明楼作为莒南县委委员、第一任组织部长,他作风朴实,平易近人,处处率先垂范。他关心、爱护干部和善于使用干部。他不顾严寒盛夏,冒着生命危险,到各区、乡、村建立、发展党组织和抗日武装。他说服族人,把自己祖坟墓地上合抱粗的树捐出办厂,支援抗战。他不顾一切保护“肃托”中被错误审查的干部。他为莒南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1946年6月,曹明楼调任滨北地委任各救会主任、民运部长兼滨北支前总指挥,先后率队参加了宿北、鲁南、孟良崮等战役。1947年冬入华东区委党校学习。1948年7月调任胶河县委书记。
1952年8月调山东铝厂(501厂,位于淄博)任副厂长。1953年10月任山东铝厂党委组织部长。1956年2月起,先后任淄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59年7月任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文化大革命”初,他受到不公正对待,被下放到“五七”干校接受“劳动改造”,致使劳累成疾。1970年1月重新工作后,任山东农业机械学院革委会主任。1973年任淄博市委党校校长兼党委书记。1975年10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