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安
简介
颜 安,男,汉族,1957年1月生,江苏连云港人,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成都体育学院体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成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大邑县委书记。[1]领导分工:主持县委工作。
主持市监察局全面工作,联系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审理室、法规室、纠风室、宣教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履历1975.08—1978.08 黔江县城北公社城北大队知青; 1978.08—1982.08成都体育学院体育系体育专业学习;
1982.08—1983.11 成都体育学院团委年级团总支书记;
1983.11—1985.05 团省委学校部工作(其间:1984.09-1985.05抽调到省委整党联络组赴省委二党校、省团校参加整党工作);
1985.05—1987.05 团省委学校部副部长、省学联秘书长;
1987.05—1992.01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省学联秘书长、省青联常委 (其间:1991.01-1992.01挂职任阿坝州九寨沟县委副书记);
1992.01—1993.01 团省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92.12-1993.01挂职任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副书记);
1993.01—2001.06 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09-1998.07在四川联合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2001.06—2003.01 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副书记,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其间:2001.10-2001.12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3.01—2003.08 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08—2003.10 成都市纪委副书记,龙泉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3.10—2010.12 成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10.12—现在 成都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大邑县委书记。[1]